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“优秀毕业生党员”的通知

发布者:组织部发布时间:2023-05-17浏览次数:10

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文件

 

上师天华党〔20237

 
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党委

关于评选2023校级“优秀毕业生党员”的通知

 

二级学院党总支、党支部:

为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做好在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“优秀毕业生党员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择业观;

(二)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带头参加集体活动;

(三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文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;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三好学生、校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秀毕业生及以上称号;

(四)积极参与社会实践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就业和创业中起表率作用

(五)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,热心服务群众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主动承担校院团学、班助理、党员工作站社团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;

(六)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有被评选的资格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按各党总支学生正式党员数的20%比例推荐候选人,共30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人数如下:

组织名称

名额

组织名称

名额

人工智能学院

3

语言文化学院

3

商学院

5

健康学院

3

学前教育学院

6

初等教育学院

2

艺术设计学院

8

总计

30

三、评选程序

(一)各党支部公开择优推荐,被推荐人填写《2023届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表》,并详细撰写2000字的优秀事迹。

(二)党总支汇总研究,提交组织部;

(三)组织部审核、公示

(四)学校党委审批、发文。

四、日程安排

时间

工作内容

负责部门

5月1724

各党支部推荐

各党支部

5月25

总支汇总上报

各党总支

5月26-6月2日

组织审核、公示

组织部

65

党委审批、发文

党委

请各党总支、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日程安排做好评选申报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2023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表

 

 

 

 

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5月17